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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河通航水域认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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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 | 内河通航水域认定 | ||
办事对象 | 个人/法人/其他组织 | 办理部门 |
略阳县交通运输局(略阳县航运管理站) | 联系电话 |
0916-4822515 |
办理地点 |
略阳县兴州街道办南环路行政服务中心大厅-交通局窗口 | 办理时间 |
正常工作日内。夏季(7-8月)上午:8:00-12:00;下午:15:00-18:00;其余 上午:8:0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 |
办理时限 | 即时办理 | ||
投诉电话 | 0916-4822515 | ||
办理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55号) | ||
法律效力 |
略阳县城中学路 | ||
办理条件 |
1、已取得申请水域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| ||
办理材料 |
1.通航水域认定的申请书; 2.准备经营船舶的大小及数量; 3.申请水域的平面图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; 4.申请水域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; 5.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(委托时); 6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。 | ||
办理程序 | 1、受理环节责任:海事部门一次性告申请人补正相关材料;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。 2、审查环节责任: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;组织专家评审;根据需要征求部门意见;提出审核意见。 3、决定环节责任:作出审批决定;按时办结;法定告知。 4、送达环节责任:制发相关文书并送达;信息公开。 5、事后监管环节责任:监督批复执行情况。 6、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。 | ||
收费依据及标准 | 不收费 |
在线办理
名称 | 描述 | 表格 | 样例 | 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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