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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办幼儿园年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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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 | 民办幼儿园年检 | ||
办事对象 | 公民/法人 | 办理部门 |
略阳县教育体育局 | 联系电话 |
0916-4823128 |
办理地点 |
兴州街道办南环路政务服务中心大厅-教体局办事窗口 | 办理时间 |
正常工作日内。夏季(7-8月)上午:8:00-12:00;下午:15:00-18:00;其余 上午:8:0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 |
办理时限 | 自受理之日起,20个工作日 | ||
承诺时限 | 15个工作日 | ||
投诉电话 | 0916-4822773 | ||
办理依据 |
国务院《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〔2010〕41号) | ||
办理条件 |
无 | ||
办理材料 |
无 | ||
办理程序 | 1.受理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法》及《汉中市民办教育管理办法》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。依据市上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辖区的民办幼儿园按时年检。 2.审查:对民办幼儿园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的情况;幼儿园的办学条件;师资队伍建设;教育教学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情况;教学场地的查看与审验。3.决定:符合各项指标的被评定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。 4.事后管理:进行回头望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六十二条规定,有违法所得的,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止招生、吊销办学许可证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5.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。 | ||
收费依据及标准 | 不收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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