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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审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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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 |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审验 | ||
办事对象 | 个人/法人/其他组织 | 办理部门 |
略阳县林业局 | 联系电话 |
0916-4830405 |
办理地点 |
略阳县兴州街道办水灵路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| 办理时间 |
正常工作日内。夏季(7-8月)上午:8:00-12:00;下午:15:00-18:00;其余 上午:8:0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 |
办理时限 | 一年四次检查 | ||
投诉电话 | 0916-4829195 | ||
办理依据 |
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》 | ||
办理条件 |
无 | ||
办理材料 |
无 | ||
办理程序 | 1.检查阶段责任:制定检查工作方案,按照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。林业部门指派的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,并应当出示林业行政执法证件。 2.处置阶段责任:检查中发现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违法问题依法处置,不得违反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; 3.信息公开阶段责任: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,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信息公开事项。 4.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。 | ||
收费依据及标准 | 不收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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