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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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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 |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| ||
办事对象 | 个人/单位 | 办理部门 |
略阳县人社局 | 联系电话 |
0916-4827378 |
办理地点 |
略阳县兴州街道办狮凤路人力资源大厦仲裁法制股 | 办理时间 |
正常工作日内。夏季(7-8月)上午:8:00-12:00;下午:15:00-18:00;其余 上午:8:0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 |
办理时限 | 即时办结 | ||
投诉电话 | 0916-4822410 | ||
办理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 | ||
办理条件 |
无 | ||
办理材料 |
1.申请表;2.企业相关证照、员工工作和休息计划。 | ||
办理程序 | 1.受理阶段责任:对企业申报材料实行预审,并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。 2.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专人对是否具备行政许可条件进行实地考察。 3、考察人员现场考察合格,拟文批复。若考察不合格,拟文告知。 4、制证完成后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。 5、批复送达后将所有审批材料归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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