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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体合同审查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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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 | 集体合同审查备案 | ||
办事对象 | 法人 | 办理部门 |
略阳县人社局 | 联系电话 |
0916-4827378 |
办理地点 |
略阳县兴州街道办狮凤路人力资源大厦仲裁法制股 | 办理时间 |
正常工作日内。夏季(7-8月)上午:8:00-12:00;下午:15:00-18:00;其余 上午:8:0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 |
办理时限 | 自受理之日起,90个工作日 | ||
承诺时限 | 60个工作日 | ||
投诉电话 | 0916-4822410 | ||
办理依据 |
《关于工人退休、退职的暂行办法》(国发[1978]104号)、《关于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陕劳社发[2000]76号)、《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《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的通知》(陕劳社发[2002]77号) | ||
办理条件 |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、个体经济组织。 | ||
办理材料 |
1、 集体合同一式三份和说明资料(企业性质、职工总数)。 2、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。 3、集体合同双方、首席代表任职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。 4、集体协商代表姓名及工作岗位。 5、集体协商会议记录和职工意见记录。 | ||
办理程序 | 1、审查阶段责任:进行书面审查,提出是否同意的意见。不同意的指出违反法律法规的具体事项。 2、决定阶段责任:作出审查确认,出具审查意见书。 3、送达阶段责任:制发送达文书,信息公开。 4、事后监管责任:加强监督监管。 5、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。 | ||
收费依据及标准 | 不收费 |
在线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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