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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证员免职(吊销执业证书)报请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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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 | 公证员免职(吊销执业证书)报请审批 | ||
办事对象 | 公民 | 办理部门 |
略阳县司法局 | 联系电话 |
0916-4822294 |
办理地点 |
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中学路司法局院内公证处 | 办理时间 |
正常工作日内。夏季(7-8月)上午:8:00-12:00;下午:15:00-18:00;其余 上午:8:0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 |
办理时限 | 自受理之日起,30个工作日 | ||
承诺时限 | 25工作日 | ||
投诉电话 | 0916-4822357 | ||
办理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、《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》(司法部令2006年第102号) | ||
办理条件 |
无 | ||
办理材料 |
无 | ||
办理程序 | 1、综合股向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公证员免职(吊销执业证书)相关材料; 2、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审查意见; 3、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报请司法部作出免职(吊销执业证书)决定; 4.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收到免职(吊销执业证书)决定后20日内,在省级报刊上予以公告。 | ||
收费依据及标准 | 不收费 |
在线办理
名称 | 描述 | 表格 | 样例 | 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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